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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假币被调包 报警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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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0 10: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85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花钱来蚌埠买假币,却被人调了包,买了一箱矿泉水、卫生纸等物品。嫌疑人随后向蚌埠市龙子湖区警方报案。警方在展开假币案调查前,立刻将自投罗网的嫌疑人刑拘。日前,龙子湖区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对二人进行了依法判决。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在山东省高唐县某乡镇经营着一家婚纱摄影馆。2005年,无意中结识了贩卖假币的周某。周某在三年时间里多次送给他一些“台湾版”假币,张某均顺利地使用了。

  2008年4月30日,张某和朋友李某驱车从山东赶到蚌埠市,想从正在这里“出货”的周某手里购买大量假币。当天上午,两人花了5万元买了22万的假币。拿着沉甸甸的密码箱,做贼心虚的张李二人连忙开车离开了。

  虽然交易时已经开箱验货,但两人在快上高速路时终于按捺不住,打开密码箱一看,顿时傻了眼。满箱的假币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矿泉水、卫生纸和浴巾等物品。5月3日,心有不甘的张某只身返回蚌埠市向警方报了案,如实讲述了伙同李某购买假币的事实。

  警方根据掌握的情况立即将张某刑事拘留,随后另一被告人李某也在山东落网。而贩卖假币的周某一伙早已不知所踪。两人后被警方移交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

  龙子湖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在采访时,办案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案情推断,贩卖假币的周某以前几次交给张某使用的“假币”很可能不是什么“台湾版假币”,而就是用真钱来钓张某上钩的。(张伟、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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