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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在工地上一边步行一边打手机,未料竟掉进未有上盖的窨井内,直到一个星期后才被人发现。合肥市义城的小郑去年11月在肥东撮镇一农机市场进行道路建设时意外身亡。为此,其家属多次找大市场要求赔偿,最终在撮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小郑的家属获补偿26万元。 去年11月份,小郑跟着一家土方公司在该市场内进行道路建设,小郑负责的是统计每天晚上进出工地的渣土车数量。11月14日晚上之后,小郑的家人没有接到他的电话,此后的几天,小郑一直杳无音讯。 直到大约一个星期后,大市场道路施工缺水,工地的工作人员打开一个窨井盖准备从地下抽水,结果一具尸体漂了上来,此人正是失踪多天的小郑。经过鉴定,小郑系溺水身亡。后在警察的介入下,小郑很可能是11月14日晚在道路上干活时,边打电话边走路,不慎跌进没有加盖的窨井内。而刚好,第二天马路上的窨井盖全部加盖,这样就没有人发现小郑的踪迹。 小郑只有21岁,得知这一噩耗后,其家人伤痛之余更加想为小郑讨个公道,但是大市场方认为,没有和小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小郑作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大市场不应该承担责任。由于双方互不相让,事情越闹越大。去年12月初,撮镇司法所司法所介入调解,小郑家人提出了80万的赔偿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道路工程是大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大市场方有义务对路面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因其没有尽到安全维护管理责任,对死者溺水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司法所的多次调解下,最终大市场愿意从同情角度给予一定的补偿,并达成协议,大市场与承建方一起支付小郑死亡补偿金26万元。(吴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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