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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直播庭审在我省尚属首次;省高院表示,今后将有更多庭审进行网络直播 昨日下午,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上诉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此案庭审过程通过安徽法院网和中国法院网进行网络直播。据悉,这是我省法院首次对案件庭审进行网络直播。
>>>案件回放 “步步高”电子词典侵权
本案上诉人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英语》(七、八、九年级上册)的著作权人。被上诉人是东莞市步步高教育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合肥百胜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百大电器连锁有限公司花园街店。仁爱教育研究所称,“步步高”电子词典未经许可,通过销售商合肥百胜公司,向购买“步步高”外语通电子词典的顾客提供上述教材的有声电子教辅读物,构成侵权。
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步步高公司停止提供侵犯上述教材著作权的复制品,并赔偿仁爱研究所4万元。合肥百胜公司应停止实施侵权下载行为,但鉴于上述行为系步步高公司所委托,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步步高公司承担。安徽百大电器连锁有限公司花园街店虽然销售步步高外语通电子词典产品,但该产品并未包含侵权内容,故不构成侵权。另外,步步高公司仅侵犯仁爱研究所的著作财产权,并未损害著作人身权,一审法院驳回了仁爱研究所要求步步高公司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仁爱研究所不服原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现场直击 庭审过程同步上传网络
昨日下午,记者在审理此案的省高院第二法庭看到,40多个座位的旁听席上坐满了旁听人员,其中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和安徽省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
与法院平时的庭审不同的是,记者看到旁听席后面摆上了一排桌子,上面放着4台电脑,数名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忙碌着。据介绍,本案庭审的网络直播将由他们负责。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能够及时、迅速地将庭审过程上传网络,他们使用了专用的文字输入设备,“如果没有生僻字词或者少见的概念术语,我们每分钟可以输入400个字。”
庭审开始之后,记者看到工作人员忙碌地用文字记录下庭审的每个细节,然后由一位熟悉案情的法官审核后,立即发布在网络上。除了文字工作人员外,还有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摄影,在拍摄完成之后立即将图片上传到网络。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近两个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过程中,负责直播的工作人员一直忙个不停。“我们必须真实、快捷地把庭审的每个细节告诉网民。”一位工作人员说:“由于事先准备充分,这次直播有条不紊。”
据了解,近两小时的庭审直播共发布了3万多文字、17幅图片,8.3万名网友在线通过中国法院网和安徽法院网浏览了此次庭审。
>>>部门表态 更多的庭审将网络直播
“此次网络直播庭审主要是让公众更广泛了解庭审情况。”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池寒冰说,安徽各级法院一直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凡是法律规定要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都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但目前受获取审判信息渠道及旁听席座位限制,能够参加旁听的人数还是有限的。
池寒冰表示,通过网络直播庭审,可以将法庭无限扩大。而网民点击鼠标,就可以了解庭审过程,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此外,“网络直播庭审形式也是推行普法教育的新方式,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为何首次网络直播选择知识产权案件?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介绍说,安徽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二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1999年为100余件,到2008年则上升到400余件。知识产权案件老百姓关注度高,技术性强,因此更需要公开透明的审判。“我们通过互联网直播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过程,不仅要体现司法的公开透明,更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力度。”
那么,网络直播对主持案件审理的法官有什么影响?庭审结束后,该案审判长檀梅表示:“庭审直播,对我们法官来说和平常的庭审没多大区别。当然,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这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也是一种考验。”
池寒冰表示,今后,对一些重大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除有关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和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不会进行网上直播外,都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等手段予以公开。
>>>网民声音 阳光审判值得大力推广
一些网民“旁听”庭审后,在网上留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西江晓月”留言说:“网络空间无限,网上直播庭审,法庭空间也变得无限,人人都可旁听,看得见法院审案程序是否公正。”
网友“五月雪”则表示:“将法庭搬上网络,进行网络直播庭审,让法庭不再神秘,让审判更加透明,拉近法院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可以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的工作,也能从中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这样的阳光审判方式值得大力推广!”
>>>专家视点 网上直播庭审是项挑战
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越来越多。省高院选择这么一个案件进行网络直播,可以说是一种勇气。省高院这种公开性的做法,更有利于促进案件审理公平性、公正性。这种做法对社会同时也是一种引导,如果党政机关、司法机关都能将政务公开进行到底,势必将大大提高其公信力。
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程晓舫:对法院来说,有形东西的产权界定起来比较容易,但知识产权更多的是无形的东西,审理的专业性非常强。向网民直播庭审,对怎么界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普及,也会引起更多关注和思考。同时,这对法院也是一个挑战。针对无形产品的产权界定,什么样的证据可采用、最终如何判定等,都是一种考验。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安徽省委主委李爱青:省高院用网络直播庭审,打开了一道便捷之门、透明之门,让老百姓通过网络就能全面了解庭审过程,是一种很好的普法教育方式。同时,网络直播对法院和法官专业水平也是监督和考验,通过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也实现了审判监督,能进一步增强法院的公信力,有利于法院更加公正、高质量地审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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