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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办理由26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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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11: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66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2009-12-04

  12月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低保中心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低保申请手续办理时间再次刷新,由原来的26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不一致的,缩减为15个工作日。当涂县城镇居民申请、审批低保办理工作时限由原26个工作日缩减为20个工作日。
  据了解,今后凡符合申请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提出低保申请。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指导申请人填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经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收入审核等环节,对初审认为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填写《马鞍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认为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反馈意见,同时实行3次公示制度。首次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民主评议后,认为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第二次是县区民政部门拟审批为享受低保对象返回申报地的为期3天的公示;第3次是每年度复审后在册享受的低保对象,在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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