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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拐卖外籍妇女获刑六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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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12: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21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只为获得一点介绍费,当涂县一农民竟拐卖2名越南籍妇女。近日,当涂县农民夏某因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被当涂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投入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服刑改造。

  夏某,当涂县姑孰镇灵墟村农民,现年28岁。2006年,夏某经人介绍娶了一名云南籍女子为妻。同年12月一天,同村村民徐某找夏某帮忙到云南给他也找个女子为妻,并许诺事成后,将付夏某一些介绍费。2007年1月,夏某带徐某到了云南省河口县桥头乡,通过当地一名外号叫“酒包”的男子将一名越南籍妇女黄某以人民币28000元的价格介绍给徐某为妻。为逃避公安边防检查,夏某和“酒包”骑摩托车绕道将黄某非法带入境内,随后夏某将黄某带至当涂县,并提供假证明让黄某与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夏某从中获利3000元。


  2007年6月,夏某随妻再次来到云南省桥头乡,结识了一名越南难民李某,李某告诉夏他那里有越南妇女,问夏要不要。夏某为将越籍妇女带回当涂县介绍给他人为妻,以便从中获取介绍费,便以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从李某手中买下一名越南籍妇女罗某,并同李某将罗某非法带入境内。6月17日,夏某将罗某带至马鞍山火车站时,被公安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 (360新闻网 李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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