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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靳寨乡王楼行政村原支部书记刘某,在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扶贫款、退耕还林款等,共计金额5.1万多元。日前,刘某已被提起公诉。
经查:1999年2月,界首市电信局为帮助基层农村脱贫致富,出资1万元扶助困难户。时任村干部的刘某从电信局领回1万元后,共发给困难户600多元,3000多元用于开支,剩余的据为已有。
2002年,刘某向靳寨乡申报王楼行政村退耕还林亩数为55.1亩,实际亩数为45.82亩。自2002年到2006年,刘某领取退耕还林款后,采取向退耕还林户少发或不发的手段,侵吞3.2万多元,同时将虚报的9.27亩退耕还林款共计8100多元据为己有。2003年,刘某将乡政府拨付的“五保户”建房款2500元占为己有。2006年7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以外出办理计划生育工作为由,虚列开支,冒领车旅费、补助费2400元。
界首市检察院检委会认为,刘某系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属于“其他按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负有协助政府从事对救灾、扶贫、救济款物的管理,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但刘某不认真履行职责,见利忘义,侵吞公共财产,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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