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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绑匪人质家中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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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0 09: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18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4月13日,泗县公安局黄圩派出所与大庄责任区刑警队联手行动,快速破获一起绑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曹某,安全解救出人质。

  4月13日上午11时许,泗县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案称,泗县黄圩镇一名初二学生张某遭人绑架,索要赎金2.5万元。接报后,黄圩派出所、大庄责任区刑警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警力对黄圩街道等多个村庄开展摸排走访;对重要路段及道口开展巡逻盘查、设卡堵截。当日下午1时30分,巡查民警在高山公路武圩路段上发现并截获犯罪嫌疑人及受害人。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曹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曹某供述,因近期从广东打工回来分文未赚,听人说绑架人质来钱快,就产生了绑人捞钱的恶念。4月11日下午5时许,某中学初二学生张某独自一人骑自行车返家,途经黄圩街西侧路口一僻静处时,曹某蹿上去将其截住,并威胁说:“不许动!乖乖跟我走,有几个山东人要我绑架你,乱动就杀了你。”曹某将张某胁迫到街西野外,折腾一宿至次日上午也未弄到钱。当得知张某父母均在外地打工时,曹某挟持张某一道去张家搜查钱财。到张家后恰逢张母从外地打工回来了,曹某临时动意,逼张某说其是同学。在张家吃了午餐后,曹某从张家摸了一部手机和一把水果刀将张某挟持到黄圩街北湖野外。12日深夜及次日凌晨,曹某以刀威逼,让张某向其母亲打了两次电话,说自己遭人绑架,要赎金2.5万元;13日晚8时通知交钱地点,不给钱将被杀掉。张母接电话后,经与亲友反复商量,于13日11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陈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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