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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先签订“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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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09: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16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一对男女在一来二往中,女方不慎怀孕,女方以此要挟要与男方结婚,本不爱对方的男方无奈之下只得勉强同意,但是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签下离婚协议,结婚一年后离婚,两人在结婚前竟然签下了离婚协议。

  4月18日早晨7时许,铜陵市石城路派出所接报警称:该市花园新村某户人家有纠纷。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夏兴才和胡斌急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民警见该户屋内有人大声争吵,一片混乱,民警连忙好言相劝,稳定了众人情绪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报警的妇女为陈某,自去年和赵某恋爱后结婚并生下一子。现赵某又和另一女子住在一起,为此,陈某带着小孩和母亲一道来到花园新村来找赵某理论,并发生争吵。

  当民警向当事人赵某了解情况时,赵某却拿出一份离婚协议,一脸无辜地向民警叙述了一个离奇的故事:赵某自两年前与陈某相识起,就一直不爱陈某,但一来二往间却不慎让陈某怀了孕。赵某坚决不愿陈某将小孩生下来,陈某却以死相威胁,不但要将孩子生下还要与赵某结婚,无奈之下,赵某只得同意和陈某办理结婚手续,但条件是结婚一年后双方就离婚,为此双方还签订了协议书。婚后,双方仍然难以擦出爱的火花,感情一直不冷不热。现在一年协议婚期快到了,所以,赵某又与另一女子汪某谈起了恋爱。

  民警向汪某了解情况时,汪某称自己并不知道赵某还有这么一回事,说自己才是无辜的。说话间,两女子又哭闹起来。鉴于情况特殊,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逐一将当事人叫到派出所继续做工作。在派出所里,何启鹏所长亲自接待了他们,进一步核实情况后,何所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谈了法律保护合法婚姻的严肃性,又设身处地为他们各自的将来设想。经过两个小时的交流,他们都平静下来。并表示,他们不会为这件事再吵了,若这问题私下谈不好,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童功 胡斌 朱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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