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
花山区林业发展中心
接到市民求助电话
称其捡到一只脚部受伤的
野生鸟类送往派出所
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往派出所
经辨认
确定该鸟类为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经仔细检查
发现凤头鹰脚部存在明显外伤
无法站立
为避免二次伤害
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其
放入透气纸箱中
带回中心进行临时安置和护理
并联系花山环食药大队
商议后续专业救助事宜
12月29日下午
花山区林业中心与
花山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一同将这只受伤的凤头鹰
送往南京红山动物园救治处
救治人员根据伤情制定
针对性治疗与康复方案
待其达到野外生存标准后
将选择适宜环境放归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为每一位热心守护
野生动物的市民点赞!
记者 | 黄筱敏 通讯员 | 张力源
编辑 | 余璇 校对 | 傅中平
一审 | 余璇 二审 | 陈希颖 三审 | 江勇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平台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马鞍山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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