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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案前先弄清:开放档案与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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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哪些档案能直接查
按照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应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马鞍山居民到市、县国家档案馆查询已开放的档案,可通过阅览、复制和摘录等形式依法利用,具体条件、范围和程序会在档案馆利用接待场所和官方网站公布。
未开放档案怎么办
利用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未开放档案,须经保管该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需征得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同意。也就是说,查不到不等于档案不存在,可能是尚未开放或需另行审批。此外,载有档案保管单位签章标识的数字、缩微等复制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档案馆正逐步以复制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能不能公布档案内容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利用者个人未经档案馆或有关单位同意无权公布档案原文。理解这条边界,有助于避免在查阅和传播档案资料时误踩规定。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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