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统计局2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9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0%。(《新华网》2008年7月28日) 通俗的讲,“平均”是把总数按份儿均匀计算,“涨幅”则是指较之某特定时点的上涨幅度。而国家统计局所谓的18.0%“平均涨幅”,看起来“很俊很漂亮”,听起来却“很惊很失望”,就拿笔者与身边许多人来说吧,并未真切的感受到工资在“增长”,况且中央为支援抗震救灾己宣布今年行政经费一律压缩5%,即便是早有耳闻“阳光工资”也恐难以兑现,这些大家都能理解,而感到不可思议的是18.0%究竟“涨”在哪儿?“福”在何人?
不可否认,衡量职工收入高低难以避免要提到“平均涨幅”之类的专用术语,故无意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有水份”、“不可靠”,但造成如此反差的玄机可能在于官方只顾“算大帐”,没有“算细帐”,有篇评论举了马明哲的例子颇具讽刺意味,马的年薪高过6000万,就可以带着1000个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走入“平均年薪6万”的行列,这就难怪消息一公布,立刻引来网上一片叫骂与质疑声。
如此算法,估计用不了多久“工资倍增计划”便可魔术般的“大功告成”。然而,事实上,如果仅以“平均涨幅”当作职工收入来考察和计算,则往往容易把穷人“平均富了”,把富人“平均穷了”,其结果不但掩盖了发展中的不平衡现象,而且没有真正顾及低收入的职工利益。可见,这样的失去普惠性的“平均涨幅”,并不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想、所要、所盼的“幸福”。
究竟原因,“平均涨幅”之所以盛行于官场,是因为“平均”出“政绩”、“涨幅”出“干部”的“潜规则”仍在发酵。如此说来,国家统计局虽不一定能从“平均”中捞多少“油水”、得多少“好处”,但却迎合了少数地方官员虚荣心。殊不知,若总是以“平均数”取代“大多数”,而不是真正致力于怎样让“大多数”达到“平均数”,这样“糊涂帐”必然损害政府以及统计部门的公信力。
温总理早在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强调,特别要关心和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困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国家统计部门更应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与改进统计工作,既要算面上“平均涨幅”的大帐,更要算百姓“平均感受”的细帐,为党和政府逐步改善职工收入水平提供一份“放心帐”、“明白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