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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店歇业要办什么手续?马鞍山一药店公示说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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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5 17: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药店歇业不是关门了事
药品是特殊商品,零售药店不能想停就停。根据安徽省《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药品经营企业歇业需向监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2026年7月,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这样一份公示,同意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马鞍山牡丹园店歇业。
歇业期间的规矩
获准歇业并不等于可以继续卖药。歇业期间,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在歇业期间不得开展任何药品经营活动。也就是说,歇业中的药店依法不能对外售药。
想恢复营业怎么办
如果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想恢复营业,需要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监管部门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重新开展药品经营活动。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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