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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里的监督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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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发布的这份退还公示,指向一项与工地农民工直接相关的制度安排:建筑施工企业开工前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可申请退还。以马鞍山宏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附属工程为例,承建方马鞍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提出了退还申请,管理部门并不立即退款,而是先进入公示程序。
公示期就是监督窗口
这份公示的期限为10日,从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这段时间是留给在该项目干过活的农民工核对自己工资是否结清的窗口,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只有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欠薪投诉的情况下,市建筑管理处才会依法依规全额退还这笔保证金。
马鞍山农民工的反映渠道
若在该项目存在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可前往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资金监管科当面反映,也可拨打电话0555-5200137。对不熟悉这项制度的工友而言,记住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和公示期限三个信息,就足以判断自己是否处在受保护的范围内。
理解这套流程的意义在于:保证金本身就是为了应对欠薪风险而设,公示期则把退款决定置于公开监督之下。马鞍山的农民工朋友看到类似公示时,应主动核对工资是否已经全部拿到手,再决定是否需要投诉。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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