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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与马鞍山读者的免费文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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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3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部与每位读者有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以六章共55条的篇幅,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和法律责任分别作出规定,明确了公共图书馆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
法律保障了什么
这部法律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核心指向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按照法律要求,公共图书馆要坚持免费、均等的服务方向,让群众能够平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发展成果。对普通读者而言,这意味着到馆阅读、参加全民阅读活动是受法律保障的基本文化服务。
在马鞍山的落地
马鞍山市及含和县等地的公共图书馆都以贯彻这部法律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图书馆利用率和服务水平。2018年2月13日起,和县图书馆曾以“凝聚业界共识,引领行业发展”为主题,用40余幅展板图文解读该法。了解这部法律,有助于马鞍山居民在走进本地图书馆时,清楚自己可以免费获得哪些基本文化服务。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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