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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8月1日起暂停受理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已报废车辆仍可等通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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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1 17: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补贴申请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此次暂停受理的范围涵盖以下三类情形:

  • 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货车;
  • 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如何认定
对于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报废货车认定以《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新增购置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这批车辆的补贴申报将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有序开展。具体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将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尚未获知受理安排的车主切勿自行报废
通告特别提醒,自2026年8月1日(含当日)起,凡有意申报补贴但尚未获知具体受理安排的车主或企业,切勿自行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
若在此日期之后自行报废、注销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通告同时说明,后续若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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