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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不动产继承登记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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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8 16: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动产继承登记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程序。马鞍山市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此类登记。
继承登记基本流程:

  • 申请人需提交继承相关证明材料
  •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初步查验
  • 发布继承登记公告,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
  •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

马鞍山市民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需书面送达至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提供书面材料
  • 继承登记完成后,权利人将获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马鞍山市博望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555-6766053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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