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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一宗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居民如何读懂此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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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5 1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6年8月5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作废公告,宣布花山区珍珠园四村15-405对应的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证书号为马国用(2015)第026219号。公告说明,因机构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作废。这类公告看似生僻,实际上是本地不动产登记管理中的常见程序。
为什么要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持有权利的纸质凭证。当证书遗失、损毁或因登记变化需要换发,而原证又无法收回时,登记机构不能任由旧证继续流通。公告作废就是通过公开声明,让旧证书从公告之日起失去效力。对花山区这宗证书而言,公告发布后,即使旧证还在某人手中,它也不再能证明任何土地权利。
马鞍山居民可从中确认什么
对普通居民来说,读到此类公告最重要的是核对坐落和证书号是否与自己有关。若自家的不动产坐落出现在作废公告中,而自己并不知情,应及时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登记情况。若与己无关,则可将其理解为登记机构日常履行程序的一部分,不必过度解读。涉及不动产交易或抵押时,以登记簿记载为准,而不是仅看持证人手上的纸质证书,这也是公告作废制度想传达的基本常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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