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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重要凭证。持证人因保管不善导致证书遗失的,可以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申请补发。本次马鞍山市发布的声明正是依据该条款作出的法定公示。
从流程上看,证书遗失后的补发通常包含声明作废和申请补发两个环节。权利人需先就证书遗失作出声明,声明中会写明证书编号、权利人和遗失原因等关键信息,声明期满后可按登记机构要求办理补发手续。
居民可以从中了解什么
对马鞍山居民而言,这类公示说明证书遗失并非无法补救。若家中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可参照上述法律依据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补发所需材料和具体期限,避免因证书缺失影响后续抵押、买卖等登记业务。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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