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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前公示的定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生态环境部门正式作出审批决定前,通常会经过一次审批前公示。以这次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为例,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形成拟审批意见后,把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等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属于行政许可程序中的例行环节。
公众的两种参与途径
一是提交书面意见。公示期内,任何人都可以就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向审批部门反映,马鞍山这轮公示指定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接收,窗口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二是要求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这是法律明确赋予的程序性权利。
看懂这类公示的要点
阅读环评公示时,可重点核对建设地点是否与实际相符、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信息是否完整、项目是否有发改部门立项批复。马鞍山本地居民遇到类似公示时,注意区分公示期限以工作日计算,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反映不构成正式程序动作。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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