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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后如何在马鞍山登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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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27 15: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鞍山居民有时会因保管不善遗失房地产权证,此时原证书并不会自动失效。以2026年8月27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刊登的一则声明为例,权利人刘壁强将马房字第201602129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需要通过公开声明的方式宣布该证书作废。这类声明是不动产登记中的常见环节,目的是防止遗失证书被他人冒用。
作废声明的依据
这类声明的直接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按照该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可以申请补发,并在补发前声明原证书作废。因此声明中既写明了遗失原因和证书号码,也明确了申请补发与作废的意向,形成完整的法律动作。
对马鞍山居民来说,读懂这类声明有助于判断自家证件遗失后的处理路径。看到本地媒体上出现类似公告时,也能理解这是登记机关受理补发流程的一部分,而不是普通广告。若涉及自身权益,可携带相关材料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办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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