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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公积金缴存规则:基数、比例与结息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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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 10: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缴存基数怎么定
按照2026年3月30日印发的《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组成规定核定。基数有上下限:上限为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上年最低工资标准。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刚参加工作的职工从第二个月起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从新单位发工资之日起缴存。
比例与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都在5%到12%之间,而且同一单位内职工比例要一致、单位与职工比例也要一致。月缴存额等于基数乘以比例,一经确定年度内不再调整,只有上年度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是例外。经营困难单位也有出路:连续两年亏损的可申请降低比例或缓缴,但要经过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公积金中心审批,效益好转后要补缴。
结息与账户去向
公积金结算年度是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每年6月30日按国家规定利率结息,利息计入个人账户。职工离职后账户会被封存,回原单位续缴时启封;到异地就业并在异地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可以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把马鞍山缴存的公积金转走。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公积金中心可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办法有效期5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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