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典施行与马鞍山落实举措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新法系统整合生态保护法治体系,为生态治理提质增效提供法治遵循。围绕法典落地,马鞍山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联动法院、检察院、司法、城管等部门,通过高位统筹深学、分层精准培训、完善配套制度、搭建协同机制、强化司法联动、全域多元普法六大举措推进落实。 面向企业,围绕法典中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损害赔偿等核心条款开展精准普法和答疑,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引导合规经营、绿色转型。面向群众,依托景区巡回法庭、基层宣传阵地等场景,常态化普及生态法治知识,帮助群众明晰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环保权责。 石臼湖司法保护宣教基地揭牌8月20日,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在当涂县湖阳镇正式揭牌。石臼湖是皖苏两省重要跨界生态湿地,全域面积32万亩(约合21333公顷),实行“两省三区一县”共管模式,其中当涂辖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0667公顷。 此前,马鞍山市已通过系统治理、跨省共治、源头整治等举措,完成湖区清围、净水修复、生态保育等基础治理工作,实现湿地生态初步改善。此次揭牌的宣教基地由当涂县法院、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打造,整合司法、自然资源、属地乡镇、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搭建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实践、法治宣传教育、跨区域纠纷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应对跨界湿地管护中长期存在的壁垒多、协同难、监管弱问题。 治理成效与后续方向在法典制度约束与共治机制下,据发布内容,石臼湖生态系统持续向好,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标准,湿地生态食物链完整复苏;沿湖村落人居环境改善,并催生观鸟文旅、湖滨休闲、乡村康养等业态,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下一步,马鞍山市计划以石臼湖司法宣教基地为示范,把法典理念与制度要求贯穿全域生态治理,持续深化跨界协同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长效修复。此为发布中列明的规划方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