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8-21 15:24|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1|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作废证书信息:
序号:1
不动产权证书号:马国用(2002)第9147号
权利人:单鼎木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单元号:340503001004GB10005F00060019
不动产坐落:花山区金星新村11-401
备注:国有土地使用证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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