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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新市镇一处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更正公示 9月14日前可提异议

2026-8-24 09:44|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51|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这份公告要做什么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准备对博望区新市镇新禄村西夏组一处不动产的登记簿记载进行更正。更正事项为权利人姓名确权错误,拟由夏绍生更正为夏业保。目前该更正处于公告阶段,尚未最终办结。 谁需要关注 与该处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权利人及其家属应重点留意。如果认为拟更正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在期限内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提出的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登记机构将按公告内容完成更正登记。 提异议的时间、地点和方
博望区新市镇一处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更正公示 9月14日前可提异议

这份公告要做什么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准备对博望区新市镇新禄村西夏组一处不动产的登记簿记载进行更正。更正事项为权利人姓名确权错误,拟由夏绍生更正为夏业保。目前该更正处于公告阶段,尚未最终办结。

谁需要关注

与该处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权利人及其家属应重点留意。如果认为拟更正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在期限内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提出的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登记机构将按公告内容完成更正登记。

提异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之前,即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材料应送达博望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有疑问可拨打登记机构联系电话0555-6766053咨询。

逾期后会怎样

期限届满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将直接办理更正登记,登记簿记载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相关权利人如需主张权利,应在截止日期前完成书面材料的提交。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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