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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它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从2005年10月开始正式启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新型管理运作模式,建立了统一、规范、高效和有序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实现了政府非税收入“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从而在制度上杜绝了以往“同一个单位一边开票,一边收钱”的现象,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行政的规范、透明和廉洁。
“在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将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向纵深推进,积极构建全方位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公开体系,努力打造‘阳光非税’。”省财政厅非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继2006年在全省1200多家省直非税执收单位、2516个非税代理银行网点开通征管信息专网后,今年初又开通“安徽非税收入网”,面向社会公开,并开展网上非税查询和咨询服务。
“阳光非税”的打造,有效预防了一些乱收乱罚、暗箱操作、坐收坐支等现象的发生,提高了非税收入质量,保持了省级非税收入的合理增长。据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统计,2007年累计归集135.41亿元,比2006年增长9.02%。(冯珉、单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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