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login_bar_tip!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364|回复: 0

我市调整职工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复制链接]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8-5-22 08: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4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郭凤兰)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我市今年职工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费缴费基数进行了统一调整。
      据介绍,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凡工资收入基数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49元)60%的按60%即1110元申报;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即5550元申报。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计算。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49元申报。对暂时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110元、70%即1295元或80%即1480元申报,按20%的费率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一致,按10%或7%费率缴费。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3-16 07:1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