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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去世还在批发香烟? 淮北警方揪出两“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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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 09:10: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73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发帖际遇]: [url= 花了金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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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去世了,还能批发香烟销售?记者昨日从淮北市杜集公安分局获悉,警方已经解开这一“谜团”,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徐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春节以来,省烟草公司接到群众来信,反映淮北市烟草公司个别工作人员非法倒卖“中华”等高档名烟,并对香烟经营户进行打击报复。为此,省烟草公司委派合肥市烟草专卖局配合合肥市警方秘密到淮北开展调查。4月10日,杜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市烟草专卖局的报案后,立即立案进行调查。在短短的3日内,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就对辖区内的300多名烟草经营个体户进行了调查走访,结果发现了其中的“门道”。

  原来,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期间,淮北市烟草公司职工李某和徐某,利用包片负责杜集辖区香烟经营的职务之便,分别以5名烟草经营户的名义,从烟草公司购进一些高档名烟,随后向市区一家超市销售,从中牟利。让人惊讶的是,烟草经营户刘某某2007年4月已去世,之后其家人就不再从事烟草经营,而李某和徐某还以其名义,从烟草公司购进价值95620元的香烟。另一经营户刘某2007年元月停止经营后,李某与徐某也以其名义购进77007元的香烟。

  同时,2人又以纵某的名义购进3580元的香烟,以张某的名义购进6240元的香烟,以陈某某的名义购进8860元的香烟。2人以这5人名义购进高档香烟后,将这些香烟全部销售给相山区一烟酒超市店主孙某某,销售金额19.1307万元,非法获利1.2万元和价值2千元的物品。在查明两人的犯罪事实后,办案民警于5月22日和5月25日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冯冬梅 王政武 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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