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login_bar_tip!

搜索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350|回复: 0

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解答③

  [复制链接]
累计送礼:
0 个
累计收礼:
0 个
发表于 2008-6-14 07: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18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公益林分到一家一户管理难,是否一定要分?公益林的范围在林改时能不能调整?
      答:划定公益林是国家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对公益林要发放林权证。是否分户经营管理,要尊重林农意愿,同时看经营管理成本和效果,林农不愿分也不要强求。原则上,本次林改公益林范围不作变动。在现阶段,公益林管护经营的成本要大于目前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助标准,特别是防火、治虫等项支出。
      沿江滩涂造林是否属于这次林改对象?
      答:沿江滩涂造林多为农民自发造林或村组集体出面转让给大户承包造林,多数属于自发行为,像自发围垦造田一样,有的造林地块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部分原则上不能发证。还有在未利用地上造林的可以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宜林地,发给林地和林木权属证书,未规划的,只发给林木所有权证。
      《林权证》有哪些作用?
      答: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权属证书。该证书具有申请林木采伐、林权流转、抵押贷款、融资担保、领取有关政策性补偿和补助资金等作用。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3-16 07:1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