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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开业歇业审查 严管食用油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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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3 08:21:1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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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正文 通讯员 李传杰) 6月18日,市质监局组织专家对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安全卫生条件进行现场确认,以确保季节性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在我市城乡接合部还存在着为数不少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兑换的企业和小作坊,这些小作坊生产设备相对简陋,生产条件简单,且具有很强的季节性特点。为了加强对这些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保证其质量安全卫生条件和产品质量,市质监局于2007年6月出台并开始施行《马鞍山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业歇业报告实施办法》。该办法要求,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因季节性生产或其他原因开业、歇业的,需要向市(县)质监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对开业报告,质监部门要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准许开业;对申请歇业的企业进行备案,并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已歇业的企业在重新开业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此项制度的实施,提高了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管的工作效率,及时掌握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状况,确保了季节性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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