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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实施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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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08: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02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刘芳 通讯员 罗雯) 为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市国税、地税6月26日召开第五次协作会暨第五次个体联合征管工作交流会,确定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体工商户税收联合征管、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实施办法。
      市国税局、地税局今年初在全省率先试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纳税人的国税、地税联合征管,取得良好效果后在全市推行,第一个在全省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国税、地税联合办证、联合核定、联合征收、联合清理和联合处罚。联合征管工作的推行,降低了税务管理行政成本,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受到个体工商户的普遍欢迎。
      针对今年以来联合征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需要不断完善的细节,国税、地税两部门通过进一步的沟通,共同出台了个体税收联合征管、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实施办法,以更好地整合国税、地税工作流程,完善联合征管手续和方式,从人性化的角度,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为我市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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