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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为何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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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08: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43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过去司机拉建筑石料出矿山,无需交任何费用,不知为什么,今年主管部门却在矿山设了收费站,还让矿主向司机代收‘过路费’。”日前,池州市一些司机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矿山主管部门“乱收费”。记者调查发现,矿山主管部门竟对“矿主代收费”毫不知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运输司机:矿主代政府收“过路费”

  日前,在池州市里山办事处的矿山运输建筑石料的司机胡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以来,矿山出口处建了一个“收费站”,每日对运输建筑石料的过往车辆进行过磅称重。自此以后,矿山企业老板就开始向司机收取“过路费”,并称是配合“收费站”代收“过路费”。

  此事引起很多司机的不满,“这项费用以前从未有过,主管部门向司机收费总要有个理由。”一些司机也曾到“收费站”询问收费缘由,“然而没有人做出解释。”

  一些矿山企业的老板告诉记者,今年初,主管部门池州市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处在矿山设了“收费站”,但管理处并不直接收费,而是给他们发通知,要求他们代政府向运输建筑石料的司机收“过路费”。

  主管部门:矿主是在“转嫁费用”

  “我们从未让矿主向司机代收费。”池州市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处负责人叶立华说,司机所说的“收费站”其实是主管部门在矿山设立的计量站,现场只过磅计量不收费,目的是为了掌握矿山企业的真实采矿量,从而为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提供收取税费的依据。

  关于矿主向司机“代收费”的情况,叶立华说,矿主其实是在转嫁费用。这笔钱不是“过路费”,而是矿产资源规费。因为此项费用以前由多个部门收取,存在漏收的情况,所以今年池州市出台新政策——由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处依据计量站获得的数据统一向矿山企业征收。“现在部分矿山企业向司机转嫁这笔规费,显然是在规避新政策。”叶立华说。

  记者调查:政策“不透明”是根源

  日前,记者前往计量站咨询相关政策问题,然而工作人员无人回答记者的问题。随后,记者又来到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处咨询相关政策问题,但工作人员并不愿搭理记者,只是说:“我们按政府文件执行。”记者表示希望了解文件内容时,得到的答复却是,“要问就直接去找市政府。”

  记者尚且无法了解真实情况,更何况普通司机,难怪矿主能公然打着主管部门的旗号蒙骗司机,导致一个好的政策遭到误会。对此,叶立华解释说,计量站的人员都是临时招聘的,对政策并不熟悉。而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处也是新成立的,工作人员尚未正式任命,处于过渡期。

  “谣言止于透明。如果主管部门在执行政策时能做到阳光透明,就不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池州市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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