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洛罗普硬规定自己每天要写完一定的字数,旅行晕船也要吐了再去写,写了再去吐。”这是董桥在《枪·开枪·枪声》中的一段话,读了颇值得玩味。玩味之处在于写作不是力气活,多干一天,活就少一天,而是多干一天,脑袋里就空一点,等活干得差不多,人倒了不说,文字不见得个个是珠玉宝石,相反,全是石头瓦片也未可知。中国人写作大抵 不是“挤牙膏”,而是趣味。有趣味,觉得文思如涌才写,若文思枯竭,滞塞不通之时,写也是白写。 逼自己去写作,苦且不说,写出来的东西也不凡无多大趣味,若文字如干柴木橛,还不如歇手,去喝喝茶,散散步,有条件洗个热水澡,等灵感来了,尤如鬼附身,再写,恐怕要顺畅得多。柏拉图瞧不起弄文学的人,但对诗人创作灵感的论述倒精辟得很,他认为诗人是神的代言人,正像巫师是神的代言人一样,诗歌在性质上也和占卜预言相同,都是神凭依人所发的诏令。诗人的创作实际上是神灵凭附到诗人或艺术家身上,使他处于迷狂状态,把灵感输送给他,暗中操纵他去创作。假如我们剥去神的外衣,换成“文思”这样玄虚的字眼,就不会将创作与创作者对立起来了。有了神观念,必然贬低人,把人看作是附庸或被动的物,其实人神通常是合一的,尽管中国是迷信猖獗的国度,在文艺创作上,却很少将神人格化,神不过是人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高贵的一部分。艺术创作不过是“畅神而已”,我们所见到的“峰岫墝嶷,云林森眇,圣贤于绝代”也只是“万趣融于神思”,所以中国的神大抵是人的衍生物,无人也无神。而神不常住,稍不留神,艺术创作灵感也便隐形遁迹,寻觅不得,为守住神,中国有了“抱残守缺”之说,有了“静笃户虚”之说,有了“以不变应万变”之说,中国人十分注重艺术家的灵感或灵性,通常称“意”或“兴”,谢榛在《四溟诗话》中云:“或造句弗就,忽令疲其神思,且阅书醒心,忽然有得,意随笔生,而兴不可遏,入乎神化,殊非思虑所及”。定文章不“思虑”得来的而是“意兴”所致。特洛罗普的写作精神尚可取,但“每天要写完一定字数”却是难事,有时可能学小学生的伎俩,不够,凑个字数,也是有的。
我也曾想每日千字,终因文思枯歇,而断其念,有时觉得一日不写,心慌,动笔舔纸,又无话可说,只好搁笔。写作是苦事,蒲松龄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道:“门庭之凄寂,则冷淡如僧;笔墨之耕耘,则萧条似钵。每搔首自念:勿亦面壁人果是吾身耶?盖有漏根因,未结人天之果;而随风荡堕,竟成藩溷之花。茫茫六道,何可谓无其理哉!独是子夜荧荧,灯昏欲蕊;萧离瑟瑟,案冷疑冰。集腋为裘,妄续幽灵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这苦不仅是肉体的,也是心灵的,于是始作“孤愤之书”以娱凄冷之心。吾人虽不及古人悲苦有加,写作的甘苦仍耿耿于怀,好在现代印刷技术先进,想“自吊怜”也吊不到哪去,一旦出书走红,比官爷还吃香,所以写作之苦也只有那些功名未就的失意者品味最深。
幸而现代从事写作的人甚多,少你一个也无所谓,若再象特洛罗普那样不免愚痴。有空跑跑股市,搞搞传销,挺来钱的,要是实在闷得慌,唱唱卡拉OK,挽个女人跳跳舞也挺刺激。坐在桌前一字写不出,憋出病来,可不得了。现在医药费贵得吓人,若再无钱小命难保。若你实在放不下写作,写写也无妨,只是不要太伤体劳神,免得再像蒲老先生作孤愤之书,被人视为“心理失衡”。闲暇之余,写写文章,累了,就“洒酒浇刍狗,焚香拜木人”也蛮有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