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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案”两案将在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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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09:2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38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记者从安徽省有关方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我省检察机关管辖的三起上海社保系列案目前的办理工作接近尾声,除郁知非职务侵占案已经终审外,另两起案件近期将作出一审判决。

  据了解,即将宣判的两起案件为,上海市长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陈超贤涉嫌受贿案和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郁国祥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分别经省检察院和铜陵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相继由宣城、铜陵两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两地中级法院现均已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至2006年期间,陈超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买卖房产、土地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117万元人民币、7.7万美元、82万元港币、3.4万加拿大元、0.2万欧元、0.5万英镑以及达路牌汽车一辆,共计折合人民币312万余元。检察机关同时指出陈超贤检举他人受贿犯罪行为,具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5月至2005年10月,在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浦东C1C2地块使用权、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过程中,郁国祥多次找上海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路一(另案处理)帮忙,并直接或通过他人送给孙路一名贵字画四幅,价值人民币373.7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被告人郁国祥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还认为,郁国祥在接受有关方面调查期间,交代了向上海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路一行贿的有关问题,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检察日报记者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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