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就想到了我写不写墓志铭的问题,人死了,留下一抔土和一片杂草,然后请一位工匠在一堆土前立一块碑,写上名字,再写一篇悼文,算作墓志铭。我写什么呢?布衣、平民、教过书、写过几大本小杂文,没有出版,或者写谈过恋爱,追过女人,在草丛里看过星星。不成,这样写,没有写出风格,也未把自己的人生画一个完满的句号。人死了,有没有灵魂?――没有,我写墓志铭干吗?想让那些考古的人在草丛里拿着他的放大镜,找几片古董回去,或者是让盗墓者盗几样珍宝回去。我不能欺骗他们,我的墓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堆白骨与一群蚂蚁。我的生前也不辉煌,不能成为名胜古迹供人赡仰或赚钱。
我不写墓志铭,甚至不要坟墓,请把我的尸体烧成灰,再撒入江湖。我是一个虚无,生前是这样,死后也是这样。庄子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死对我只是存在的形式,最好让这样的形式消失,不要给土地增添负担。古往今来,死的人太多,太占地方,这不仅是土地的不幸,也是人的不幸。生者因为他家的院里或村外的旷地上有一座坟或墓什么的,并不得安宁,他们要烧纸、放烟火,还要记一些伤心的往事,还要兔死狐悲,担心他们哪一天也会变成一堆白骨,让蚂蚁啃噬。假如我名声显赫,或王公贵胄,家有万两黄金,我也造一个墓,越大越高越好,陪葬的金银越多越好,最好墓能盖得象房子一样,供那些乞丐、疯子、流浪汉躲躲雨,呼吸呼吸野外的新鲜空气,然后再用一块巨石刻上我的生平与一生的荣耀。铭上的字最好请一位书法家来写,自成一种风格,以便将来有人能把它当作古董卖出去,卖个好价钱。
倘若怕费事,铭上什么字也不写,给后人留个疑问或让他们尽其所能地去想象。要觉得太简单,未能表达你生前的荣耀,就写几个字,象司汤达写的那样:“我工作过、生活过、爱过”。如果还觉得简单,就象一位名牙科医生写的:“我一生做牙科医生,拔掉无数颗别人的牙齿,现在终于自己填进了自己的牙洞里。”写得多么明白流畅,谁读了都会为之发笑,你也可以这样,生前谨慎生活,敛财聚物,未能幽他一默,死后何不轻松一下,好让灵魂升入天堂。
我曾在无聊的时候去读屋后山上的墓志铭。我拔开乱草杂藤,将我近视眼凑到铭前,象一位侦探那样一个字一个字地摸索着。铭很简单,简单得有些让人失望。“生父×××,生母×××”,一个空壳似的名字,这能不朽么?或许,这是生者的主意,怕时间长了,会忘记生他养他的父亲或母亲,为安全起见,他们在石头上刻上他们父母大人的名字,好让自己永远记住他们。我一直想这些死者生前不定怎样的受尽折磨与苦难呢?死后只留下一个空壳似的名字受人烟火。死者生前可能连他们的名字都不会写,死后他们能找到他们的名字吗?死人这么多,还有这么多同名同姓的人。
假如我真的要写墓志铭,我应该象波兰女诗人希姆博尔斯卡这样写:
在此长眠着一个旧派的女人,
像个逗号。她是几首诗歌的作者,
大地赐予她永久的安息。
尽管她不属于任何的文学派别,
她的坟墓没有豪华的装饰,
除了这首小诗、牛蒡和猫头鹰。
路人呀,请你从书包里拿出计算器
为希姆博尔斯卡的命运默哀一分钟。
于是我模仿着写我的墓志铭,我写道:
在此长眠着一个守旧的男人,
像个臭虫。他是几篇短文的作者。
大地赐予他永久的安息。
尽管他不属于任何的文学派别,
他的坟墓没有金银珠宝
除了这篇短文、杂草和毒蛇。
后两句我不想写上,因为我从不乞求,包括别人廉价的眼泪与肌肉堆挤的表情。另外,我也不喜欢模仿,所以墓志铭最好没有,正如我前面说的。我不要墓志铭,生前好好地活着,死后归于尘土。
永息吧,我的善良的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