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126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2008年6月30日8时15分,胡某驾驶皖A235**号重型专项作业车经张洼路与双七路口由南向东右转弯时,遇由南向北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该路口,两车发生相撞,致刘某摔倒被重型专项作业车右前轮辗压,当场死亡。
经调查,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胡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胡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已被刑拘,并承担事故损害赔偿24.8万元。皖A235**号重型专项作业车挂户单位合肥锦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停产整顿整改1个月,并立即辞退胡某;停产整顿期间,该企业不得进行任何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整顿整改期满,该企业向我委提出全面复查申请,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陈胜、邱青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