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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贫弱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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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08: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79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记者 王甚恺 通讯员 尚启文
      7月初,家住金家庄区的孙师傅在一家建筑企业打工时受伤,单位硬和他签下了一次性解决的协议。他觉得冤得慌,便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援。经过该中心指派律师的援助,他终于讨回了单位少付的7000元工伤赔偿金。今年1—6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3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0%。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给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段时间来,市司法局为加速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根据法律援助事务快速增长的需求,首先在重塑体制、精干组织结构上狠下功夫,积极在各城区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组建了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实行法援前端下沉,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效用,在全市3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工作站。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中,注重理通与社区的工作渠道,与司法所工作的联结,注重统筹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队伍,以形成完备的援助网络和援助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创新服务,完备法援形式,重视并提升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咨询、代书、和解、调解等法律援助事务,丰富法律援助方式;结合调解工作,援助方式上更多适用援助性调解或调解式的援助。既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又体现理性与和谐。此外,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保障受援人获得合格的法律服务,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强化训练、提升队伍执行力上下功夫,不断组织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精神理念、知识技能和工作作风三个层面的教育和培训,开展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以及评选法律援助优秀案件等活动。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维护权益、保障民生的制度,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贫弱群体。为了让更多的社会贫困弱势群体了解这个制度并从中受益,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一方面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走进基层社会,进社区、进乡村、进单位深入开展有效宣传,普及法律工作影响,使广大贫弱群体及时申请援助,另一方面积极面向政治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宣传法律援助的制度效用和工作成就,获得广泛的认同,以动员多方力量来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同时,在以往放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不断自我加压,再次放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包括低保人员、各类残疾人、农民工在内的我市法律援助对象人口已超过12万人,相当于全市人口的10%,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截至目前,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多件,较以往有了大幅增长。
      当前,市司法局为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正着手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将适时出台有关机构建设、援助行为规范的指导性文件,并结合《法律援助条例》颁行5周年活动之际,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乡村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同时,适时修订《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马鞍山市法律援助受案范围规定》,拓展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满足弱势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持续提高。另外,还将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我市援助性调解工作规范,以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对社会矛盾的处理作出能动、迅捷的反应。
      编后:截至今日,本报对2007年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的30项民生工程和2008年新增的10项民生工程进行了集中报道,为营造和谐顺畅的民生氛围和实施环境提供了舆论支持,这些民生工程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了把好事做好,各部门各单位正克服困难,大力推进,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早日惠及全市人民。为我市实现“又好又快新跨越、率先全面达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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