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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朱某均系外地大学毕业生,被他人以联系工作为名骗至阜阳,加入一“网络直销”行业,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2007年9月,孔某因“业绩突出”被“委任”某传销点负责人,并租赁了阜阳市某宾馆503房间,将朱某等传销人员安排在房间内吃、住。根据孔某安排,2007年11月3日,朱某以游玩为名把自己的同学徐某骗到阜阳,并哄骗徐某把手机、钱等物“集中”保管,以防徐与家人联系或报警。
徐某意识到孔某、朱某在搞非法传销活动,2007年11月4日17时许,徐某谎称肚子痛去上厕所,欲从卫生间窗户逃走,在翻窗攀爬时失手坠下,致颅脑损伤合并内脏破裂当场死亡。日前,孔某、朱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获有期徒刑12年、11年。(张燕 泉检 武长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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