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综合组专家陈建军:
“长三角一体化”首次跃至国家层面
早报记者 徐益平
“《指导意见》的通过,意味着提了10多年的‘长三角一体化’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具有划**的里程碑意义。”昨天,长三角区域研究专家、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建军教授在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认为,随着《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区域的发展,纾解以浙江为代表的长三角经济在目前宏观形势下的发展难题。
作为国家发改委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综合组专家,在《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陈建军曾在去年7月受邀参加了由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指导意见》专家咨询会。
中央文件首提“一体化”
东方早报:《指导意见》对长三角区域发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陈建军:首先,它空前提升了长三角在中国区域经济版图中的地位。对于长三角的定位,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长三角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而之前,提的比较多的说法是“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表明中央充分肯定了长三角在中国区域经济的龙头作用,希望通过长三角的率先发展,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这是“长三角一体化”概念首次进入中央文件——此前,一直提的是“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这意味着,在民间、学术界和地方层面提了10多年、并历经波折的“长三角一体化”正式上升到国家层面,用“国家保证”的形式进行了确定。无论对长三角还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来说,这都具有划**的里程碑意义。
此外,从国务院常务会议透露的信息看,长三角的区域范围已由“16城市”扩容至“上海、江苏和浙江的全部区域”,这将使此前争议较大的长三角区域范围问题有了最终定论。
纾解长三角“转型困局”
东方早报:在目前的宏观形势下,长三角的经济普遍遭遇发展难题,浙江经济陷入低估,企业纷纷停产或倒闭。此时推出《指导意见》,将会怎样促进长三角经济发展?
陈建军:近年来,长三角经济发展遇到的最大问题不是产业同构,也不是重复建设,而是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目前,长三角经济、浙江经济、“温州模式”遇到困难,正是该问题的体现和所造成的结果。
在这一背景下,《指导意见》的适时出台,将有助于纾解长三角“转型困局”,进一步促进和推动长三角经济发展。从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重点抓好的10项工作看,几乎全部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有关,说明中央也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症结所在。
同时,国家提出加快长三角一体化,意在通过空间结构的调整,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江浙沪3省市目前都尚处经济转型期,仅凭一省之力、一地之力无法解决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必须充分利用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优势,充分利用三地之间客观存在的资源结构的互补性,形成产业分工,加快长三角经济的融合。
《意见》尚需制度保障
东方早报:作为一份纲领式文件,如何才能使《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到长三角发展实践中?
陈建军:光有一份《指导意见》是不够的,还需要具体的配套政策和配套文件,对其进行制度保障。这些政策主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考核指标体系、长三角内部的“省管县”体制与新型城市化的冲突等。
同时,目前阻碍长三角区域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体制与机制因素。为了发展长三角区域生产力,必须从体制与机制上有重大突破。从地方**部门角度来说,需要将注意力集中在创造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条件上,加快市场开放,破除市场壁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