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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08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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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9 08: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19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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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一个年度内,门诊特大病和住院基金合计支付限额,学生、少年儿童及1 8 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最高为1 0 万元;城镇其他居民和市辖区农村居民最高为5万元;2 、以上基金支付比例均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目录范围外的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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