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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奥运网站被关闭 我省已查三起非法转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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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2 08: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16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记者昨天从省新闻出版局获悉,连日来,我省已查处三起奥运赛事非法转播案件,最快的一次仅用了半小时就将侵权网站予以关闭。据了解,包括奥运开幕式及奥运赛事在内的3800小时视频节目均拥有版权,未经授权不得转播,个人及网络非法转播最高可处罚10万元。

  3800小时奥运视频均享有版权

  在家门口举办的奥运盛事牵动着国人的心,与奥运有关的视频目前已成为国人争相观看的节目,如此受大众欢迎的节目为何网络不能随意转播?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依据最新出版的《奥林匹克宪章》的相关规定,奥运会赛事及相关活动转播权被列为国际奥组委的一项财产。悉尼奥运会等前几届奥运会都有此惯例,因此,北京奥运会包括比赛、开幕式、闭幕式、测试赛、圣火采集、火炬传递等相关活动的3800小时视频内容均享有版权。

  此前,北京奥运会的媒体转播权授权已采取了分拆的模式,国际奥委会将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新媒体的转播权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只有取得授权的持证转播商,或获得分许可的转播商才可以对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进行转播,除了中央电视台,前不久网易、新浪、腾讯等与央视签约获得了分许可。而未经中央电视台授权许可,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其他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转播奥运赛事和相关活动。

  我省快速查处三起非法转播案件

  虽然关于奥运版权此前我省已进行了宣传,但仍有网站“触礁”。8月5日,省版权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石台县电信分公司意欲利用互联网宽带技术在该县东方红广场转播奥运会开幕式及所有赛事。省版权局立即会同池州市版权局前往该公司了解情况,并传达国家关于禁止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有关规定。目前,该公司已停止以互联网形式违规使用奥运活动视音频信号进行非法转播。

  8月7日上午10时左右,省版权局接到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办公室通知,称服务器位于滁州市电信的PPNBA网站未经授权,正在转播2008年北京奥运会圣火传递视频节目。经查,该网站系未经合法登记许可备案的“三无”网站,其网页上的备案号为虚假备案号。省版权局立即通知滁州市版权局通过电信部门关闭该网站并没收服务器。11时,该网站已被关闭。

  8月8日上午,省版权局又对TV66TV网站侵权转播奥运相关活动的行为迅速进行了处理,半小时之内该网站已无法访问。

  高技术24小时严密监控

  按照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此前下发的《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处理非法转播奥运赛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等文件的要求,省版权局对全省范围内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进行严密监控。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无论个人或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影响到版权权利人的利益,都属于侵权,将要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省版权局版权处吴安宁处长介绍,从6月份至10月15日开展的第四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将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列为治理重点。目前,省版权局已建立处理非法转播奥运赛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并与省通信管理局高效协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配备专号传真机,对我省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进行严密监控,对非法转播奥运赛事活动的,跟踪监控该网站,锁定证据,力争半小时内依法予以删除、关闭,并视情况依法作出没收服务器、罚款等其他行政处罚。(吴冠军、祖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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