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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违规在路面上放了一堆石头,致使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死亡。为此,该施工单位付出了沉重代价。记者8月11日从肥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获悉,法院已判决施工单位赔偿死者家属28.1万元。
去年10月27日晚,姜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合铜公路由肥西县上派镇向三河镇行驶,行至1千米处(当时,该路段正在施工)时,摩托车一头撞到路中间的一堆石头上,姜某严重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离开人世,花费了20多万元医疗费。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故路段施工单位为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为防止过往车辆驶到刚修好的路面上损坏路面,该公司违反规定,在路面上放了一些石头,造成姜某发生交通事故。
肥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这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今年1月,姜某家属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河南省高远公路养护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姜某28.1万元。据交警部门介绍,双方认同了法院判决。目前,姜某家属已领到赔偿款。(姜律、方志、郭艳霞、廖新美、冯兰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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