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跑不过刘翔,但一定要跑赢CPI。”对于大多数靠拿工资吃饭的人来说,工资水平直接影响消费水平的高低。昨天传来好消息,即将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根据这一地方性法规文本,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增长的,用人单位或职工一方可在协商中提出涨工资。
现已成型的法规文本提出,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应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的水平、调整办法以及总收入进行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本单位利润增长或劳动生产率提高、当地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等情形下,用人单位或职工一方可在协商中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用人单位年度增长工资的,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应当得到增长。
在平等协商原则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和职工一方签订集体合同前,应就劳动报酬、劳动定额、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和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进行协商。其中,劳动报酬协商的内容包括: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工资水平及调整办法,以及加班工资基数、病假工资、休假工资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2007年5月以来,我省和全国一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出现较快上涨。随着“集体合同条例”被省人大常委会纳入立法计划,工薪阶层终于看到了工资随着CPI上涨而增长的新曙光。(张梵晞、胡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