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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此举将填补养老保险体系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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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6 10: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5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本报讯(记者 吴天祥 通讯员 吴成友) 8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芮琼率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督办关于建立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议案,并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介绍,自2007年我市率先成功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城镇企业职工、城镇劳动年龄段内的自由职业者、农村居民都有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只有城镇居民尚无养老保障,成为我市养老保险体系的唯一空白点。为此,我市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工作,在被列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同时,这项工作也是今年的“民生工程”项目。
      今年以来,我市启动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借鉴外地省市经验和做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信息,并通过三区政府对全市城镇老年居民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我市按照“以个人自愿缴费参保、对高龄人员适当减缴、所筹集的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的原则,开始拟定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将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审议,适时发布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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