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购买了蚌埠宝龙城市广场商铺的龚女士很郁闷。她兴高采烈去接收新买的商铺时,却发现自己的商铺里竟然凭空多出了消火栓和灭火器箱,“事先我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安装消火栓的通知”。
购房户:莫名多了消火栓
据龚女士介绍,她于2007年5月购买了位于蚌埠宝龙城市广场的一处商铺。可今年7月29日,在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后,她才发现,在她购买的商铺内,增加了一处占地约2平方米的公用消火栓及配套设施。
龚女士告诉记者,当初在购房时,销售方没有告知她商铺内会安装公用消防设施,所以,她是按照和别人一样的价位选购的商铺,如果她事先知道商铺内会安装公用消火栓,她会做出不同的选择,“毕竟现在有近2平方米的面积无法供私人使用”。
在蚌埠宝龙城市广场,和龚女士一样遭遇的还有好几户。业主常女士称,消火栓作为公用设施,放在私人店铺里也给使用带来麻烦,开发商在设计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她认为,开发商应该补偿她的损失。
销售方:这种情况很普遍
蚌埠宝龙城市广场的张姓总经理助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因消火栓设计给业主造成的不便表示同情。前期,他们曾就是否可以将消防设施移出店铺进行了报告,但消防部门没有批准。目前,公司正在考虑对业主提出的不能使用的面积采取优化处理方案,尽可能减少购房户使用中的不便。
至于是否补偿,张助理表示,在小区临街店铺内安装消防设施是普遍现象,没听说有进行补偿的。
消协负责人:商家不应推诿
由于对宝龙城市广场销售部门的答复极不满意,龚女士等人来到了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何德启秘书长现场答复,购房者享有知情权,商家在店铺内配备公用消防设施应当及时、尽早地通知消费者,而不应该以有关部门不同意改造而进行推诿。
8月19日下午,记者从蚌埠消防支队防火处了解到,消火栓的安装分室内和室外两种,蚌埠宝龙城市广场沿街商住楼的消火栓,设计时即为在室内,且其施工是与整体建筑同步进行的,不存在后期建设安装的问题,消防部门只负责检查其是否具备使用功能。(记者李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