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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手握镇政府的8万元欠条,还告到法院并且胜诉,但镇政府就是拒不执行。为了帮助蒙城县的李慧荣老人“讨债”,在镇政府更名为办事处后,执行法官在办事处门前看了3天,发现一辆轿车并依法查扣,使镇政府主动与李慧荣达成协议,在2008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欠款。
法院判决生效还不还钱
2004年1月14日,蒙城县某镇政府由于欠李慧荣8万元,出具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之后,经李多次催要,该镇政府一直未还。
2006年1月,李慧荣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同年3月9日,蒙城县法院判决,要求该镇政府偿还李8万元及利息,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但是,判决生效后,李慧荣还是没有收到一分钱。
2006年6月16日,李慧荣向法院申请执行,蒙城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向某镇政府下达了强制执行书。由于当时镇政府财政困难,暂无履行能力,经李慧荣同意,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此案。
法官上门劝说打动不了镇政府
2008年6月,亳州市法院系统开展了集中交叉驻地执行活动,亳州中院裁定此案由谯城法院执行。
谯城法院驻蒙城执行组受理此案后,从李慧荣处得知,因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原镇政府已更名为办事处。要想继续执行此案,必须先变更执行主体。此后,谯城区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变更为某办事处。
裁定书送达后,执行法官找到该办事处主任,向其阐明这次集中交叉执行目的和意义,要充分考虑李慧荣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涉执信访案件。但是,不管执行人员如何苦口婆心,该办事处主任始终以财政困难、确无执行能力为由不愿履行执行义务。
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经上级批准,执行法官决定从调查、控制财产入手进行强制执行。
查扣轿车迫使政府还钱
通过走访,法官了解到该办事处有一辆“北京现代”轿车。经向院领导汇报,决定对该轿车进行查封扣押。
近日,在连续3天的蹲点守候后,执行法官发现该辆轿车驶入了办事处大院,并尾随而入。执行法官向该车驾驶员出示了证件及裁定书后,将车辆立即转移到执行组驻地予以查封扣押,同时书面告知办事处:“限从查封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依法折价抵付、拍卖或变卖处理。”
一看执行人员动了真格的,该办事处领导认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是不行了。”遂主动与申请人及执行人员联系,要求主动偿还欠款、尽快解封车辆。
3天后,在执行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办事处当天付给李慧荣本金、利息及预交诉讼费、执行费3.5万余元,余款于2008年12月31日前付清并提供了担保,其余利息李慧荣主动放弃。至此,这起积压了多年的政府执行案,被谯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曹先锋武长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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