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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罂粟不知犯法 八旬老妪、七旬老汉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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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3 08: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0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近日,肥西县人民法院接连审理了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一名八旬老妪和一名七旬老汉分别因种植罂粟获刑。两位年迈人只听说罂粟能治病,却不知大量种植是犯法。

  现年83岁的吴君美老太家住肥西县三河镇。去年秋天,她听附近一些村民说,罂粟炖水喝可治哮喘病,便在其子家中的院内大种罂粟。今年春天,她所种的2100株罂粟长势良好,并开花结果。今年5月4日,肥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前往案发地,将吴老太所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

  无独有偶。在该县的严店乡,一位74岁的村民姚贤法也因为同样的原因种植了大片罂粟。去年夏天,姚老汉偶然得到一粒罂粟种子,就播种在自家的开荒地里,最后竟成活735株。他所种植的罂粟也于今年5月被警方铲除。

  经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理,吴老太和姚老汉分别被判处管制1年零6个月和1年,并处罚金3000元和2000元。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罚金。 (李平、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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