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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出台政策鼓励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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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08: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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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安庆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安庆市人均耕地面积仅0.7亩,农业兼业化、老龄化、经营规模细小化现象突出。为此,该市在土地流转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全市现有承包耕地面积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4632户,其中承包100亩以上的1619户、千亩以上的17户,总承包面积54.6万亩,占常用耕地面积13.3%。为深化土地流转,该市出台的《意见》指出,土地流转必须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损害农民和集体的合法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长期流转应商定分时段价格,鼓励长期流转、连片开发;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用合作和土地抵押试点。《意见》还规定,对规模经营成片、土地面积较大的农业科技及农业发展项目应优先立项,重点服务;对规模经营的大户和单位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业务,享受农业龙头企业有关优惠政策。(记者邹宝元通讯员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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