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6071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母亲不满女儿谈的对象,藏起户口本阻止其结婚,女儿就住进男方家生活多年,后两人产生矛盾,“女婿”迁怒于“丈母娘”。昨天,瑶海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左玉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沈某经济损失合计101684.6元。
货运司机左玉到合肥运货与被害人沈某的女儿认识恋爱,因沈的反对未能登记结婚,后两人在男方家同居生活多年。2008年2月9日,左玉与沈的女儿因琐事吵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随后从六安市返回合肥市。2月16日下午1时许,左玉携带一把菜刀酒后窜至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东岗村沈某家中,用菜刀对沈头部连续砍击近10刀,后见沈不动认为已死亡,遂用沈家中电话报警。后公安人员赶来将左玉抓获。沈某由于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杨联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