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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芜湖市见义勇为褒扬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芜湖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过渡办法》日前正式出台。该办法规定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涉嫌犯罪的行为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四类义举,都将被确定为见义勇为。同时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的奖励标准也相应提高,最高可获奖金1万元人民币。
该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均可予以奖励:一是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或者涉嫌犯罪行为的;二是制止侵害国家财产、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三是在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四是依法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
无论是本市公民还是外地公民,只要在芜湖行政区域内实施见义勇为,均可被确认为见义勇为奖励对象,并得到相应保护。
见义勇为奖励分为特等奖以及一、二、三等奖四个等次。特等奖奖金为5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一等奖奖金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为10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三等奖为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见义勇为者同时获颁发奖励证书。(朱新根 朱礼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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