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login_bar_tip!

搜索
查看: 249|回复: 0

安庆治理非法充装液化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0 08: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正在浏览[时光机]频道,这篇文章记录了从5965 天前开始的旅程,提醒您:时光易逝,但回忆永存。
新安晚报《逼停运气车辆打伤个体业主》一文见报后,引起了安庆市政府纠风办、建委、质监等部门关注。针对液化气气瓶超期未检、代灌商无证非法经营回潮的现象,有关部门将从源头上予以打击,非法充装和运输行为将受处罚。

  “安庆市城区设有20多个瓶装液气化换气点,提供送气上门服务。”安庆市建委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潘传政说,按规定,这类瓶装燃气的换气点有着严格的防泄漏、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潘某在人口密集的大园小区私设灌气点,去年就曾被处理过。”

  潘传政说,潘某开车装着液化气罐到枞阳进行异地灌装,违反了有关规定。“目前安庆市有200多人从事这类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活动,下一步安庆市将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体充装单位负责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安庆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检查,事发当天,潘某车上装的30多只钢瓶,有20只是报废和超期未检的。为此,安庆市质监局将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行为进行查处。

  安庆市政府纠风办的杨主任说,运输燃气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省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华源等四家液化气公司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通知质监局、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上路执法,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矛盾发生。”(蒋六乔)
每一条内容都代表用户宝贵的个人意见和观点,欢迎建议和指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马鞍山聚网 ( 皖ICP备2022000810号-1|皖公网安备 34050302000772号 )经营许可证/EDI编号:皖B2-20220283

GMT+8, 2025-1-19 11:0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